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冀TGC*** | 2024-08-08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100 | 6 |
實際上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是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,前面文章所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。主要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重要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拍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必要時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照片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閃了多次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這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不是這么簡單,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些電子眼已經不需要補光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黑科技太多了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