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陜A9M*** | 2024-09-30 | 違反禁止標線指示 | 200 | 3 |
一般情況下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別理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,前面文章提及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。目的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重要信息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攝像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目的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必要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他諸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當然不是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到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