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浙C0S*** | 2024-12-23 | 不按規定臨時停車影響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的 | 50 | 未知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別理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科普科普,前面文章提及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記錄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主要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在查案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在此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他諸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這也不是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那么多,連鳴笛都可以追究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