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粵VVN*** | 2024-12-17 | 機動車逆向行駛的 | 200 | 3 |
一般來說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甭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,文章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。目的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拍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,通常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需要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這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當然不是,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太多了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