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蘇E92*** | 2024-11-28 |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,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| 100 | 2 |
通常來講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別理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說明您的車被拍了。不過先給大家科普科普,文章前面提及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重要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攝像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頭,通常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目的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有時候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在此期間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這也不是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太多了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