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浙J3Y*** | 2024-08-14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150 | 6 |
通常來講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不管是多少次,就說明你的車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解釋清楚,文章前面所說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。主要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攝像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頭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時候,警察叔叔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這也不是!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鳴笛都能抓拍到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