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蘇B09*** | 2024-07-14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200 | 6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別理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說明您的車被拍了。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,我們前面提及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。目的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必要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依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這也不是!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不需要閃光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黑科技那么多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到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