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粵CLF*** | 2024-12-06 | 不按規定在黃方格路段停放車輛 | 300 | 未知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甭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科普一下,我們上面所說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。主要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拍照了,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目的是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有需要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這也不是!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一定不能靠運氣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