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閩A91*** | 2024-12-01 | 遇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或者緩慢行駛時,借道超車或者占用對面車道、穿插等候車輛的 | 150 | 2 |
一般來說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別理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代表你的車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解釋清楚,我們上面提及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準確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必要時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照片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整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它的例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被“閃”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不是這么簡單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到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