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魯GA9*** | 2024-07-31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 | 200 | 6 |
魯G98*** | 2024-10-12 | 違反禁止標線指示 | 200 | 3 |
魯G12*** | 2024-12-01 |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,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| 100 | 2 |
通常來講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說明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,我們上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。主要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重要信息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通常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有需要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確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它的例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被“閃”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不需要閃光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那么多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