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魯B11*** | 2024-08-27 | 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超速10%以上不足20% | 200 | 3 |
魯B11*** | 2024-10-07 | 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超速10%以上不足20% | 200 | 3 |
實際上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別理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,前面文章提及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。主要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。
被“閃”中了,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頭,一般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目的是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必要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他諸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當然不是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別抱僥幸心理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