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魯R98*** | 2024-10-14 | 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超速10%以上不足20% | 50 | 3 |
魯R98*** | 2024-09-16 | 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超速10%以上不足20% | 50 | 3 |
魯R98*** | 2024-12-25 | 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超速10%以上不足20% | 50 | 3 |
魯R98*** | 2024-12-06 | 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超速10%以上不足20% | 50 | 3 |
通常來講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甭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表示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,我們前面提及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。目的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重要信息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肯定違章被記錄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需要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它的例如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太多了,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