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魯B8S*** | 2024-09-12 | 違反信號燈規定 | 200 | 6 |
一般來說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用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代表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,文章前面提及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。主要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信息。
被拍照了,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頭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有需要時,警察叔叔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它的例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鳴笛都能抓拍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