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魯VEZ*** | 2024-08-11 | 違反禁止標線指示 | 200 | 3 |
通常來講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,前面文章所說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重要信息。
被拍照了,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頭,通常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時候,警察蜀黍可以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定性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他諸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當然不是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黑科技那么多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