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粵PVR*** | 2024-07-05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200 | 未知 |
一般來說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用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一下,我們前面所說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。目的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在查案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確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當然不是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別抱僥幸心理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到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