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蘇FWH*** | 2024-07-13 |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| 100 | 3 |
蘇fwh*** | 2024-10-25 |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| 100 | 3 |
一般情況下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甭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表示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這就給大家科普科普,前面文章提及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。目的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肯定違章被記錄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有時候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定性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它的例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當然不是,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別抱僥幸心理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