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新NAM*** | 2024-10-31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200 | 6 |
一般來說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甭管是多少次,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解釋一下,我們上面提及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記錄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目的是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有時候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整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它的例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被“閃”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這也不是!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