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遼BX1*** | 2024-09-04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10%未達20%的 | 200 | 3 |
通常來講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表示您的車被拍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,前面文章所說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。主要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重要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攝像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,通常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主要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必要時,警察同志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當然不是,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些攝像機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鳴笛都可以追究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