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浙AA0*** | 2024-09-06 | 不按規定停放影響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的 | 150 | 未知 |
實際上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用管是多少次,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,文章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。目的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有效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就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主要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有時候,警方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整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他諸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被“閃”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黑科技那么多,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