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冀TD3*** | 2024-08-27 | 違反機動車停放規定且駕駛人不在現場,妨礙其他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100 | 未知 |
通常來講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別理是多少次,就表示您的車被拍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,文章前面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。主要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肯定違章被抓拍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時候,警方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被“閃”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太多了,連鳴笛都能抓拍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