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冀JS8*** | 2024-12-25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100 | 6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甭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,文章前面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。主要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準確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肯定違章被記錄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頭,一般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需要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不是這么簡單,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