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蘇NG2*** | 2024-12-08 | 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正常情況下行駛速度低于規定最低時速20%以上的 | 200 | 3 |
蘇NG2*** | 2024-12-14 | 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正常情況下行駛速度低于規定最低時速20%以上的 | 200 | 3 |
實際上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甭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是您的車被拍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,我們上面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。目的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記錄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在查案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這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他諸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當然不是,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那么多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