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蘇D18*** | 2024-12-20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,駕駛人不在現場的 | 50 | 未知 |
一般來說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是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,我們上面所說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。目的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重要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拍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頭,一般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主要是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有時候,警察同志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被“閃”,就表示沒違章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別抱僥幸心理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鳴笛都能抓拍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