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滬C68*** | 2024-11-02 | 機動車違反規(guī)定停放、臨時停車,駕駛?cè)瞬辉诂F(xiàn)場或者雖在現(xiàn)場但駕駛?cè)司芙^立即駛離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200 | 未知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不用管是多少次,就說明你的車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科普科普,我們上面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。目的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準確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目的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必要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數(shù)據(jù)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(jù)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發(fā)現(xiàn)多次被閃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他諸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這也不是!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(xiàn)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(guī),別覺得可以規(guī)避抓拍,黑科技那么多,據(jù)說現(xiàn)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