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川A36*** | 2024-08-12 | 通過路口遇停止信號時,停在停止線以內或路口內的 | 100 | 2 |
川A36*** | 2024-09-30 | 通過路口遇停止信號時,停在停止線以內或路口內的 | 100 | 2 |
通常來講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用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代表你的車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解釋清楚,文章前面所說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。主要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重要信息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攝像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目的是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在查案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整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表示沒違章嗎?這也不是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別抱僥幸心理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到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