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川A·9***H | 2024-09-13 |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| 100 | 未知 |
川A·S***9 | 2024-10-12 |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| 100 | 未知 |
實際上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不用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表示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,文章前面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。主要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頭,一般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必要時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照片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不是這么簡單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黑科技那么多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到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