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豫KMB*** | 2024-07-17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 | 200 | 6 |
一般來說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是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,文章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。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,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在查案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黑科技太多了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