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瓊A·1***1 | 2024-11-11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未知 |
瓊A·4***0 | 2024-11-26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未知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不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解釋一下,前面文章提及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。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記錄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目的是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有時候,警方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確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他諸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這也不是!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黑科技那么多,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到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