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粵S8T*** | 2024-09-19 | 不按規定使用燈光的 | 200 | 1 |
一般來說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不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科普一下,我們上面提及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。目的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了,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目的是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在查案時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數據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它違章,像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