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魯B01*** | 2024-09-17 | 其他車在高速公路以外超速30%以上不足50% | 200 | 6 |
一般來說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甭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,文章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。主要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就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主要是應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必要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他諸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不是這么簡單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一定不能靠運氣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鳴笛都可以記錄下來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