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閩H72*** | 2024-12-16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50 | 3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不用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說明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,文章前面提及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。目的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主要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有需要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太多了,連鳴笛都可以追究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