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川A29*** | 2024-10-04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校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(guī)定時速20%以上未達到50%的 | 200 | 6 |
一般來說,一旦發(fā)現(xiàn)被拍照了,甭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表示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,我們上面所說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。主要是為了讓監(jiān)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快速準(zhǔn)確捕獲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有效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抓拍監(jiān)控,一般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目的是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在查案時,警方可以,調(diào)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連續(xù)閃幾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(jù)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(xù)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的例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這也不是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技術(shù)升級,現(xiàn)在有些攝像機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(guī)矩”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太多了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