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蘇N21*** | 2024-11-01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10%未達20%的 | 50 | 3 |
實際上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不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科普一下,我們上面提及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。目的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。
被拍照了,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頭,一般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必要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不是這么簡單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些攝像機已經不需要補光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太多了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到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