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魯B57*** | 2024-11-06 | 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超速10%以上不足20% | 200 | 3 |
實際上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不用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一下,文章前面提及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。主要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準確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記錄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必要時,警察蜀黍可以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他諸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這也不是!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些電子眼已經不需要補光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別抱僥幸心理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到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