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蘇D16*** | 2024-08-28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3 |
蘇D16*** | 2024-09-09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,妨礙其他車輛、行人通行的,駕駛人不在現場的 | 50 | 未知 |
通常來講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,文章前面所說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。目的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了,就肯定違章被記錄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時候,警察同志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它的例如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