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川ASW*** | 2024-11-08 |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| 100 | 2 |
實際上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別理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是您的車被拍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,文章前面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。主要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快速地獲取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“證據”。
被拍照了,就肯定違章被攝像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,通常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有需要時,警察同志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確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的例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些攝像機已經不需要補光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一定不能靠運氣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鳴笛都可以追究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