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魯BVG*** | 2024-09-09 | 不按規定停車 | 100 | 未知 |
魯BGB*** | 2024-09-05 | 違反禁令標志指示 | 200 | 3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甭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是您的車被拍了。不過先給大家解釋一下,文章前面提及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。目的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記錄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有時候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當然不是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一定不能靠運氣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到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