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冀G6E*** | 2024-08-10 | 1208 :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,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| 100 | 2 |
冀g6e*** | 2024-07-18 |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,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| 100 | 2 |
通常來講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表示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,前面文章提及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。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準確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拍了一下,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頭,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主要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有時候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在此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不需要閃光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