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閩G51*** | 2024-11-16 | 駕車時有其他妨礙安全行車的的 | 200 | 2 |
閩G51*** | 2024-11-10 | 駕車時有其他妨礙安全行車的的 | 200 | 2 |
閩G51*** | 2024-09-02 | 駕車時有其他妨礙安全行車的的 | 200 | 2 |
一般來說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甭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表示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,前面文章提及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。目的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準確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了,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,通常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有需要時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照片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它的例如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這也不是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一定不能靠運氣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