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贛CN5*** | 2024-10-23 | 在設(shè)置了禁止停放或者禁止臨時停車標志和告示牌的重點路段、時段停車,不按告示牌的要求駛離,妨礙其他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150 | 未知 |
實際上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用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代表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,文章前面所說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。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有效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關(guān)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需要時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(jù)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發(fā)現(xiàn)多次被閃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(xù)移動。
整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他諸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說明沒違章么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(xiàn)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已經(jīng)不需要補光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守規(guī)則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黑科技太多了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