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蘇NYQ*** | 2024-08-06 |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,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| 100 | 2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代表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科普科普,前面文章所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“證據”。
被拍了一下,就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在查案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整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它的例如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這也不是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那么多,連鳴笛都能抓拍到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