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粵PBA*** | 2024-11-28 | 未隨車攜帶行駛證的 | 100 | 1 |
實際上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,我們前面所說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。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拍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主要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在查案時,警察蜀黍可以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他諸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被“閃”,就說明沒違章么?這也不是!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一定不能靠運氣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