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冀GMF*** | 2024-07-14 | 違反機動車停放規定且駕駛人不在現場,妨礙其他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100 | 未知 |
冀gmf*** | 2024-11-25 | 違反機動車停放規定且駕駛人不在現場,妨礙其他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100 | 未知 |
實際上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別理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,文章前面提及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。目的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有效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就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在查案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它違章,像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黑科技太多了,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