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新LA3*** | 2024-07-13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200 | 6 |
新LM4*** | 2024-10-14 |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| 200 | 3 |
新LM4*** | 2024-10-07 |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| 200 | 3 |
一般來說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不用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,我們前面提及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有效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頭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時候,警察同志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它的例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被“閃”,就表示沒違章嗎?當然不是,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太多了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