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豫B25*** | 2024-09-12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駕駛人雖在現場拒絕立即駛離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200 | 未知 |
一般來說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甭管是多少次,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科普科普,我們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準確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頭,通常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主要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有需要時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數據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這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它的例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些攝像機已經不需要補光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黑科技那么多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