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冀gup*** | 2024-08-15 | 機動車駕駛人未取得通行證件在限制通行的區域或者路段通行 | 100 | 未知 |
冀G05*** | 2024-08-12 |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| 100 | 3 |
通常來講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甭管是多少次,就是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,文章前面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中了,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在查案時,警察蜀黍可以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它的例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被“閃”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這也不是!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鳴笛都可以追究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