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豫A71*** | 2024-08-22 |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,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| 50 | 2 |
實際上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別理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表示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科普科普,前面文章所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有效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攝像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必要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整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他諸如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表示沒違章嗎?當然不是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些電子眼已經不需要補光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黑科技那么多,連鳴笛都可以追究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