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冀AE8*** | 2024-07-17 | 機動車駕駛人未取得通行證件在限制通行的區域或者路段通行 | 100 | 未知 |
冀G05*** | 2024-07-14 | 駕駛時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的 | 50 | 2 |
一般情況下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甭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代表您的車被拍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一下,前面文章所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。目的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攝像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通常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在查案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,就表示沒違章嗎?不是這么簡單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些電子眼已經不需要補光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別抱僥幸心理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到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