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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豫A58*** | 2024-06-28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駕駛人雖在現場拒絕立即駛離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200 | 未知 |
通常來講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代表您的車被拍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,文章前面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。主要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重要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在查案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他諸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被“閃”,就表示沒違章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