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湘LDD*** | 2024-10-12 |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,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| 100 | 2 |
湘LDD*** | 2024-08-25 |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,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| 100 | 2 |
一般情況下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是您的車被拍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,文章前面所說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。主要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頭,一般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目的是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有時候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數據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黑科技那么多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